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193|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七路红专路路口百悦城项目夜间施工扰民!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5-20 06:59: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处理时间

2016-6-29 09:32

晚上施工一直轰隆隆,工地汽车一直按喇叭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11#
发表于 2016-5-20 09:33:44 |只看该作者
亲,反映已收到,我们会尽快调查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10#
发表于 2016-6-22 15:18:28 |只看该作者
您好亲,感谢您对市容管理工作的关注!今年以来,我单位执法中队针对该施工工地擅自夜间施工共查处案件17起,其中8起已通过我局立案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另外9起案件因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取证,目前尚未立案审批。
8起已立案审批的案件中,其中3起已审批结束,每起处以0.3万元的罚款;其中2起已出决定书,每起处以0.3万元罚款;其中3起已出告知书,每起处以0.3万元罚款。附部分文书图片:
另9起未立案审批的案件中,包括近期接到亲的反映投诉,执法中队已对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夜间施工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及现场检查文书。附部分文书图片:
执法中队在接到投诉案件后,高度重视、积极处理,但因我局无权强制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所以在接到投诉到达现场处理时,只能通过批评教育及下达责改的方式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对与立案案件我们会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坚决执行。
再次对于亲的监督与支持表示感谢!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9#
发表于 2016-6-15 04:24:3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执法局管这个事,如果执法局去查过了,工地还继续施工,只能说明他们的执行力度不够。如果居民一再反映,执法局置之不理敷衍塞责,那么里面肯定就有猫腻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8#
发表于 2016-6-14 00:13: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有这个回复就行了,明显作为行政部门在进行推诿,踢皮球,不作为。这不是你们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来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吗?让我一个老百姓去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合适吗?已经截图,后续将向纪委投诉和有关媒体反映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7#
发表于 2016-6-13 17:35:19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网友:
您好!执法队员多次到施工现场,但施工方都未能出示夜间施工证明。执法队员只能对其进行立案调查,但无权要求工地立即停止施工,只能对其进行处罚。根据《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19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建议您向城建部门反映。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6#
发表于 2016-6-11 01:42: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5号下大雨咋可能施工现在晚上依然在施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5#
发表于 2016-6-6 10:27:22 |只看该作者
亲,您好!执法中队于6月5日晚对该工地进行巡查,该工地已停止施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地板
发表于 2016-6-3 02:48: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谁能让他们晚上不施工呢?打市长热线还是去北京上访啊?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6-5-31 18:14:07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网友:
您好!
接到投诉后,执法队员立刻赶到现场,经过认真调查,发现该工地正在进行夜间施工,现场未能出示夜间施工证明。夜班中队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拟对其进行罚款,该案件正在走程序。执法队员无权要求工地立即停止施工,只能对其进行处罚。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沙发
发表于 2016-5-27 13:56:5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啥情况啊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6 17:19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