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扣除生育登记卡一事,经过调查落实该参保职工系2015年12月9日在我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于2016年2月在项城医疗机构生育。按照《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荥政文[2015]115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含男职工配偶)因生育或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以及因急诊、急救(包括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先有个人垫付后,持原始发票、急诊证明、出院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和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而您并未出示急诊证明,因此我经办机构未审批,这是其一。
此参保职工于2016年2月在异地生育,在2016年5月20日递交报销材料,该职工递交的异地生育申请表上是2016年4月16日在所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未经我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签字盖章),该参保职工未在郑州地区生育及生育之前未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审批手续,这是其二。所以我经办机构收回给该职工办理的生育保险登记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