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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户籍在绿东村办事处,今年年满60岁,按政策可以享受每年10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助,但因不在户籍地居住,去社区申报的时候社区说已在楼院张贴通知已于2016年1月5日通知截止申报了,现在已不能审批上报了,今年的奖励就不再发放,明年再报。请问当时没有在户籍地居住,社区又没有通过其他途径通知本人,政府出台政策就是为群众考虑的,现在2016年才过半年,为什么不能申报,为什么2016年的奖励就拿不到?一年能不能申报时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或者通过更多地途径及时告知群众,以免出现漏报问题,请计生部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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