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家福园业主代表。强烈向您反映问题:家福园每年交好多万物业费,但是小区路灯坏了,也是好久才换新的。物业办公室员工私下说,物业费都被河大集团收走了,他们根本就没有一分钱。需要经理向集团申请。我们交的物业费交到集团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物业费不是为小区服务的吗,为什么让集团占我们的便宜。一年那么多钱,河大集团是怎么花的?听上班的那些物业公司的办公室的员工说,他们的工资低的可怜,只有1000多元,而且是一年没有发了。我们这些业主也是可怜他们这些员工,不发工资照样给我们服务。谢谢他们。最可恨的是河大集团的贪心领导,无偿占有我们的财富!希望他们归还我们的财富。如果不行,我们将发起物业公司的财产审计,倒时看哪些官员大白于天下并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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