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感情不和于2014年12月份离婚,因两个孩子尚小故归女方抚养,离婚后男方要求我把户口迁出他们家,我的原籍是中牟县大孟镇大孟村,我的父母的户籍都在原籍,所以我理所当然的只能把我的户口迁回原籍,投靠父母,随后我到大孟村委会开具了同意接收证明,但去大孟镇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的时候,派出所以城镇户口需要大孟镇政府签字的理由拒绝了我的入户申请,但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户口管理规定,我完全符合回签的条件,我离婚一年多了,没有固定收入,无地方居住,我要求返还原籍投靠父母,完全符合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户口管理规定,并且我回签的手续也都开具齐备了,可大孟镇派出所拒不办理我的回签申请,截止到现在已经1年零7个月了,我和两个孩子的户口都没有办理成功,这期间,我的前夫已经又找到了新的对象,多次要求我尽快把户口从他们家迁出来,他再婚才好办理女方的入户事宜,以上情况,请有关部门帮忙,让我尽快能去办理回签手续!
补充内容 (2016-7-1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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