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二爷未婚无子女,现年72岁。原先在村里有个宅基地,但是因为时间长,二爷也没有钱,就一直没有盖房子。现在二爷一直由我爸爸来赡养(我爷爷由我大伯赡养),住在我和爸爸的房子里面。因为农村没有法律意识,也一直没有办理赡养协议,现在他属于低保户。现在咨询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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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爸爸是否有权利在我二爷的宅基地上盖房子,
2 我二爷是否可以再申请一个独立的户口本,如果可以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3 如何申请办理赡养协议,需要什么条件,去哪个部门办理呢。
先前咨询了当地的派出所,因为在申请独立的户口本需要宅基地和门牌号,所有现在才想到了盖房子。请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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