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板
发表于 2016-7-17 09:20: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关于对淮河西路12号院内违法加建
回复
经查,市民反映的违法建设位于淮河路北、文化宫路西淮河西路12号院,属一居民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在商务楼的西侧建设的1处一层钢结构房,当前正在施工,钢结构骨架已建成,面积71平方米,系违法建设。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下达了《暂停施工通知书》,当事人已承诺在近期内将自行拆除该违章建筑。若没能及时自行拆除,我们将协调办事处对该处违建进行强拆。
2016年7月15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