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位300多个 一个出售12万 售楼部声称已经全部售完,3000多万元一只不给开发票,还有地下室物业费,垃圾清运费。从不主动给发票,索要也没有?
都没有人处理咋来的结案,不作为?
珠江荣景小区从交房至今,收取了2000多户业主的垃圾清运费,一平方1.37元的物业服务费,每家每户水费50元,电费100元,多次催要发票决拒绝给,只知道收费,交费时从不主动给业主发票?希望相关部门查查,如果依然不主动给业主缴费发票,我们将向更高一级行政部门不断投诉。
珠江置业未开具发票已经知晓情况:
1,地下停车位610个 单价12万元 售楼部声称已经销售完毕,实际情况银江物业2楼张贴的有图纸。涉及金额税局领导自己核算。
2,地下室总面积23884.56平方 2013年已经销售完毕,均价3200元 涉及偷税漏税金额自己核算。
3,商业面积门面房,16515.33平方,大部分已经销售出去,只有和开发商的私自合同,没有发票,有的常年对外出租没有任何发票。
以上情况真实有效,请税局稽查部门调查落实。珠江置业对以上收入未开具任何发票。
第二百零一条 【偷税罪】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补充内容 (2017-6-27 11:30):
我打电话索要发票 至今还没有给我们,珠江荣景地下室是不是被你们抵押给银行贷款了,为啥一直不回复问题!
补充内容 (2017-7-3 11:58):
违规内容 珠江置业长期不回答不处理问题,请问新通桥怎么督办速速完成问题处理!有什么惩罚措施或者督促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