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 我局在心通桥“网络问政”平台上接到网友反映“中牟一高继教师怀孕排队后再放大招”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调查网友反映的问题,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为更好的推动中牟高中教育均衡快速发展,打造中牟教育名片,实现中牟教育新突破,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牟发〔2015〕5号)提出的“培育教育品牌,打造品牌学校”的新要求,教体局在一高东区成立新的弘毅学校,对原一高教师进行再分配再聘任。中牟县弘毅学校(一高东区)是经中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公办学校,事业单位性质,经费形式实行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隶属于县教育体育局。
为做好中牟一高与弘毅学校的分离工作,2016年7月18日,教体局召开党组会,成立了由教体局党组副书记王爱萍为组长的教师分配协调领导小组,在党组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恩同志要求对一高及弘毅中学全体教师传达以下分配原则:一是无论在中牟一高或是弘毅中学,教师公办身份不变、待遇不变;二是在以上两所高中落聘的教师,在征求个人意愿的情况下,就近安排到相应县城初中。三是孕期及哺乳期的女教师原则在一高或弘毅学校不变,绝不能因为身体原因不聘或解聘;四是年龄大的老同志原则上分配至一高或弘毅中学,绝不能因为年龄原因不聘或解聘。
对于网友提出的无故调离民办高中的问题,经调查,是部分教师对弘毅中学的性质的误解,对于存在的情况,教体局将对每位教师及学生宣传到位:弘毅中学是隶属于教育体育局的公办中学,教师享受的待遇和其他公办学校一致。
对于网友提出的校领导恶语中伤部分教师的情况,经调查,原一高领导班子及教体局协调小组一直都在做好政策及待遇的相关解释工作,不存在恶语中伤的问题。教体局也对这些深深耕植于教育一线,为中牟高中教育做出贡献的教师表示深深的敬意。
同时,中牟一高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细致及解释不到位问题进行了深深的反思,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教师的安置和解释工作,从而推动我县高中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
中牟县教育体育局
201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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