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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资料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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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7-27 10:30: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6-8-2 09:45

人社局各位领导,根据国家二胎计划生育政策,我们领取准生证生育二胎。因女方无工作,因此通过男方的生育保险进行报销相关费用。但社保局报销时要求提供女方无工作证明“男职工单位及男职工配偶所在村(居)民居委会出具的女方无工作证明”,现在男方单位出具的女方无工作证明已出具,但居委会不予出具,现在应如何办理?重复出具女方无工作证明是否合理?如果必须要居委会出具女方无工作清明,请将此问题转至北林路社区进行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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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6-7-28 08:48: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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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6-7-28 08:56:1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省政府令115号第二十条第(四)项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郑政【2010】32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均有规定,“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为了尽快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留下联系方式,我们会及时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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