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郑州高新区万科城.祥瑞苑的村民,现在已经回迁一年了,现关于安置社区的几个问题咨询...
1、村里在未召开村民大会、未征集村民意见的情况下自行成立物业公司(郑州祥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现任村长,请问流程是否合法,上级主管单位是什么部门,
2、如果现在的物业公司的服务标准不能符合村民要求,安置社区如何通过村民公开投票或招投标方式招募物业公司。
3、物业现在对村民收取每平米1.5元的物业费是否合理,是否也需要房管及物价部门审批,如何对村民进行公示。
4、物业公司的所有运营费用该通过什么方式向村民公开公示、多长时间公示一次,村民该向哪些主管部门申请对物业公司进行审计。
5、安置社区该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该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上级主管部门是哪些单位!!
现在关于停车管理费和物业费问题,村民和村委及物业一直在沟通协调,但是对于安置社区一直没有太明确的政策,请各级主管单位能给予明确的答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