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997|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天然气初装费收取问题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4 11:50: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中牟县

处理时间

2012-1-12 18:32

         中牟县翠园小区是前几天才安装的天然气(还未通气),我们业主之前都不知道郑州的天然气初装费已经取消了。所以前几个月大家都交给一个叫张亮的了(3050元人民币),我想问一下有关领导,我们还能再要回来吗?还有本小区的水电费也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收取,电费是0.7元/度,请有关领导尽快调查,尽快给我们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1-4 14:16:36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相关单位进行核实调查,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您进行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1-6 17:11:48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经查该小区商品房2007年早已销售完毕,安装天然气是因入住业主生活不便后期要求安装,我县的天然气安装材料费(习惯叫初装费)并未取消,只是对在售商品房而言将其计入了开发成本,包含在房价内,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应计入开发成本的这些费用列在价位征收。这些仅指的是新建在售的商品房。而业主反映的天然气初装费是已售并入住,当时未有燃气配套设施,现因住户需要而重新安装的,不在此文件涵盖之内,且有天然气安装公司出具的正式发票,故不属违规收费。

另关于水电费问题,该小区无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为个人行为,该小区业主有近百户,入住近30户,电业局、自来水公司只抄表到总表而不到户,造成水损电损只能分摊,我委已建议代收水电费人员及时公布收费账目,如不愿接受其管理,建议全体业主可协同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聘请物业公司接管。若电业局、自来水公司抄表到户,水电费多收问题将迎刃而解。

                        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元月六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地板
发表于 2012-1-6 17:20:30 |只看该作者

有正式发票能说明什么?正式发票就能代表合法吗?随便一个注册公司都可以开正规发票。
前面的解释倒还合理,后面提到发票简直是画蛇添足。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12-1-9 14:30:53 |只看该作者
公共马甲 发表于 2012-1-6 17: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正式发票能说明什么?正式发票就能代表合法吗?随便一个注册公司都可以开正规发票。
前面的解释倒还合理 ...

这位网友,这句话的意思只是为了说明该小区收取了这部分费用,且开具了天然气公司的正式发票。试问:如果收取了这部分费用但是没有开具发票,你觉得是违规收费吗?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6#
发表于 2012-1-11 12:58:03 |只看该作者
中牟县 发表于 2012-1-9 14: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位网友,这句话的意思只是为了说明该小区收取了这部分费用,且开具了天然气公司的正式发票。试问:如果 ...

难道说他用正规的发票开一万元也是合法的吗??
各个小区交电费开的发票也是电业局正式发票,为啥他能写7毛一度?这也是合法的吗??
我不是说你的回复合理不合理。只是你说因为是正式发票所以不违规的说法不合适。本来解释的挺好的一件事,全让你最后一句话给毁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7#
发表于 2012-1-12 08:08:41 |只看该作者
公共马甲 发表于 2012-1-11 12: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难道说他用正规的发票开一万元也是合法的吗??
各个小区交电费开的发票也是电业局正式发票,为啥他能写7 ...

网友:
你好!我想你误解我的意思了,请你把回复的整句话看一下,而不是只看半句。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4 15:27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