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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行医后出现医疗事故讨要说法多日无果,谁为我们做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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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9-6 07:23:1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登封市卫生局

处理时间

2016-9-26 15:37

尊敬的领导:  现举报登封市卫生局不作为:登封中岳大街广济大药房无证行医后出现医疗事故,讨要说法多日无果,做为主管部门不但不为老百姓做主,还一直推诿扯皮,另存在严重包庇,具体情况如下,请领导引起重视!
     事实经过

我丈夫刘志刚,现年44岁,,在2016年7月20日中午吃过饭后,说有点不舒服,浑身没劲,想去输点水,大概两点多他出去了,3点多时我送小儿子去打球,打电话问他在哪输水,他说在中岳大街东关浴池隔壁广济大药房二楼输水,我就带着孩子去看他,上二楼进门看到我丈夫刘志刚在正中间沙发上坐着正输着水,我问输的什么药?几瓶?他说浑身无力,输点钾,两瓶,他还催我快点送孩子去打球,中间还有朋友看过他,到了下午5点半左右,我打电话问他在哪儿,怎么样了,水输完了没有,他说快了,到了晚上,我问有没有好点,他说还是不舒服,我问医生怎么说,他说医生白翼鹏说可能缺钾太很了,明天再输一回。第二天他又去广济大药房输水去了,大概4点半左右,我打电话问怎么样了,他说再输钾,还是两瓶,到下午6点半左右我看他还没回来,就去接他,到广济大药房时,他刚好输完水。到第三天(7月22)早上我丈夫刘志刚特别难受,呼吸困难,上不来气,我们立即到郑州第六人民医院就诊,接诊医生检查后立即转到重症医学科抢救,下午医生告知我:检查结果我丈夫刘志刚体内含钾过高,导致呼吸困难,随时有心脏骤停的危险,急需透析,抢救。

在住院期间,医生下过两次病危通知,我和家人一直不放弃治疗抢救,直到8月4日,我丈夫刘志刚没和我说一句话,带着多少遗憾和委屈离开了家人,上有四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这个家怎么办?

我认为我丈夫刘志刚的突然离世与广济大药房的输水不当、医生白金丁、白翼鹏的不负责任有关联,请求卫计委领导能给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

   在2016年8月15日星期一我去卫生局投诉,医政科的胡局长接待了我,听了我的诉求,说先回家等等,他们进行调查,到星期三我又去医政科问怎么解决,医政科的工作人员说局长开会去了,得三天,科长公休了,星期五才会回来,我就问科长公休了,医政科就不办公了,工作人员说医疗纠纷都是科长当家,别着急,有的医疗纠纷放在这几个月还没处理呢!到了星期五我又去问情况,还是没见到科长,他们说明天就是星期天了,星期一再来吧,8月22日星期一上午九点左右我去时,医政科门口公示牌上显示四人在岗,可怎么敲门就是没人应答,门也开不开,就上三楼找局长问问情况,提出质疑:上班时间,明明显示四人在岗可办公室没有一个人,局长原话就是:人不在岗就不许串岗?就不许去去厕所?还说知道这件事,已经调查过了,也不全是广济大药房的责任,又说让我们去一楼等着,一直等到快12点时,医政科科长出面了,刚开始说他刚回来,不清楚情况,又让我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我提出三点质疑:我认为我丈夫刘志刚的死亡与广济大药房用药不当有关系:1、刘志刚2016年7月20日、21日在广济大药房过度用钾剂,两天后(7月22日)突然出现高钾血症,前后有必然关联。2、接诊医生白金丁、白翼鹏没有进行检查治疗,随意用药不符合医生治疗程序。3、接诊医生白金丁、白翼鹏无执业医师资格,属于无证行医,非法行医,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这时他竟然说已经调查过了,广济大药房不承认给我丈夫刘志刚输过水,没有证据证明白金丁给刘志刚看过病,白翼鹏给刘志刚输过水,我说我能提供证据,他就说他再调查调查,让回家等消息,我满怀希望卫计委医政科能给我一个公正满意的答复!一直到8月24日下午医政科科长通知我在卫生局监督中心调解,可我没想到的是:在那儿根本不是调解,而是我噩梦的开始,他找了三个登封市的医生,证明我丈夫刘志刚的死亡与去医院时的钾高达7.8,电解质紊乱,生命垂危,各个脏器处于衰竭状态没有直接关系,我反问是不是有间接关系,他避而不答,我说既然你调解证明没关系,给我一个纸质证明吧,他说没有,还说现场三位医生没有资格鉴定,只是演示,不具备法律效力,他也没有权利,但已经证明过了刘志刚的死亡与钾高没有直接关系,也调查过了广济大药房不承认给刘志刚看过病输过水,也就不存在医患关系,就这样把我打发了。我提出质疑:既然科长您已经调查过我广济大药房没关系,您为何还要白金丁坐在现场干什么,科长竟然说让他听听,最后我问他要协调结果(纸质),他不给,还说没有,只是演示。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卫生局一直也不给我一个答复。

我该怎么办?我的家怎么办?四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怎么办?两个未成年孩子怎么办?明明是事实,卫生局竟然会黑白颠倒?天理何在?

另外:周边很多群众都在那里输过水,如今姓白的把二楼给撤了,但我有他们给病人输水的照片为证,还有朋友看到我丈夫看他是的证言证词,请领导为百姓做主! 联系电话: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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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9-7 15:26:39 |只看该作者
您好!来信收悉,正在办理中。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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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9-25 12:23:45 |只看该作者
香山居士 发表于 2016-9-9 22: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后非常气愤!无证行医致医疗事故,卫生局还明目张胆的袒护,这里面的猫腻不得不令人多问几个为什么?谁给 ...

卫计委领导给投诉人回复的内容文不对题!1、投诉人提出的白金丁、白翼鹏无证行医,有没有医生资格给人看病输水,卫计委领导只字不提!2、白金丁说没给刘志刚看过病就是没看过病?他说是啥就是啥?卫计委领导是听白金丁的?3、白翼鹏给病人输钾过量导致病人体内钾到达7.8mmol/L,危及生命去医院抢救,卫计委领导还说病人和白金丁不存在医患关系?卫计委领导敢不敢白纸黑字出具证明说给白金丁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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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9-18 10:25:03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投诉后,市卫计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接患者妻子胡松华投诉,其爱人刘志刚在2016年7月20、21日在广济药房二楼诊所输液,7月22日转入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治疗,于2016年8月4日死亡。家属认为刘志刚死亡与曾在广济药房二楼诊所输入氯化钾有关,针对家属诉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医政和综合监督科等相关人员到到该诊所进行调查。
      经调查,涉及纠纷机构名称为登封崔松森中医诊所,核发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诊疗项目为内科专业,注册执业医师为崔松森,注册护士是梅凌云,调查时处于停业状态,诊所有效期限至2020年12月09日。并现场调阅并封存了该诊所近期处方和门诊日志,并未发现刘志刚2016年7月20、21日期间在崔海林诊所有过就医记录。还对被投诉对象一楼药房负责人白金丁进行了现场询问,该负责人矢口否认刘志刚近半年在二楼诊所有过输液治疗行为,不承认2016年7月21号和22号和刘志刚发生过医患关系。针对患者家属提供的手机谈话录音,无法认定患者在该诊所就诊过。
      针对家属提出患者刘志刚因高钾致死亡的诉求及家属提供的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的病历,本着对患者家属负责的态度,2016年8月24日下午我委组织市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中医院呼吸科,十六医院消化内科专家在原卫生局一楼会议室进行病历讨论,最终专家组根据家属提供的病历分析,患者入院后院方积极完善相关检查,入院查电解质钾离子7.8mmol/L,通过及时治疗患者于第二天23日下午钾离子恢复正常值5.2mmol/L,住院期间钾离子处于正常值范围之内,因此患者死亡原因与入院时高钾无直接关系。
      由于无法证明刘志刚和登封崔松森中医诊所存在医患关系,因此我委建议投诉人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登封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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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9-9 22:53:29 |只看该作者
看后非常气愤!无证行医致医疗事故,卫生局还明目张胆的袒护,这里面的猫腻不得不令人多问几个为什么?谁给大药房的权利?卫生局医政科不是为平民百姓解决问题的,而是专门为这些只管挣钱而不管人死活的庸医门开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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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9-7 11:38:40 |只看该作者
看了这篇文章感觉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大药房可以输液吗?平时卫计委是怎么监管的?药房工作人员有医师资格证吗?给病人输液有护士证吗?大药房二楼给病人输液存在多长时间了,卫计委是怎么调查的?卫计委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渎职,为何不敢查处?造成病人出现严重后果卫计委为什么保护大药房?这耐人寻思,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应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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