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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和新农合能否一起报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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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9-29 13:55:5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6-10-8 14:43

丈夫有生育险,妻子没有。妻子是焦作沁阳的,生小孩如果用沁阳新农合报销后还能用丈夫郑州交的生育险报销吗?如果可以怎样走程序?谢谢老师请尽快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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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6-9-29 15:55:3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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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chengyinfeng  在2016-10-1 10:09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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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6-9-30 11:30:5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郑州市生育保险的参保男职工,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其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符合条件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需先微信(微信名:郑州社会保险)上传,再由单位专管员在每月5-20日工作日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以下材料:1、结算发票原件;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手术记录(剖宫产);6、男职工单位以及男职工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女方无工作单位证明;7、参保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同时符合新农合及生育保险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报销条件的,可选择高标准进行报销。如有疑问,可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据咨询服务电话12333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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