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郑州市中原区国棉一厂的一位居民,我居住在一厂中街西六街45号楼一单元2号,我们家,对门一单元1号的住户把房子和地下室租出去进行商业用途,房子租给了一个面包加工作坊,地下室租给了面条加工作坊,这两个作坊的加工机器噪音过大,严重影响了一楼的居住户,根本无法睡觉。我曾反应给多个相关部门,工商部门开始说他们是无证经营已经给下发停业通知书,后来又说人家有营业执照,可是至始至终没有拿出来让我见到。我也曾打市长热线,而市长热线也多次把案件下发,可是没有任何部门来找我协商和协调,只有食品药监局的人来拍了两张照片就没有结果了。今天因为噪音严重,我进行了报警处理,双方到棉纺路派出所进行处理时,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周玉明,警号:012015,没有穿制服,我们要求其出示警官证,但是他不仅不出示,而且向我们大喊大叫说:“你们去告我吧,就是我让他们在这干小作坊的,就在这干了,怎么了吧,你们去随便告我不怕,”请相关负责人给处理一下,难道这样的违法行为,就没有一个执法部门可以管了吗,工商部门所谓的她有营业执照,而这个营业执照是怎么办出来了,这么不和法的手续是怎么给通过的。请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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