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于2016年12月7日出生,8日因肺炎住院,16日出院。当年12月22日在姚砦社区办理了参保录入手续,社区工作人员说按政策应该缴纳两年的社保费用共计240元,让去中国银行缴费,随后去中国银行营业厅缴费,营业厅人员说缴费已截至让过完元旦5号之后再交,当时跟他们说是新参保,他们说也停了。过完元旦6号去银行,银行说还不能缴费,11号去问还是不能缴费,一直到1月17日才在中国银行缴上费,不过是只能缴纳2017年一年的社保费。现想咨询一下,因牵扯到2016年度住院费用报销的问题,社区工作人员说按原政策申报时缴纳两年的社保费,出生时因病住院的费用按政策是可以报销的,但是现在只缴纳了2017年一年的费用,2016年的费用该如何报销?急盼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