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5日嵩阳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郑州市心通桥上看到对该店的举报后,于2017年3月16日对登封市日珍街十一巷的该店进行了检查,该店办理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预包装食品销售,但现场该店存在现制现售生鲜乳制品的行为,而该店不具备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条件,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整改和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要求该店限期进行内部改造,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现制现售乳制品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又于2017年3月27日对该店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该店目前正在进行操作间改造,该店负责人称在改造完成后,就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许可申请,对于举报中称登封市南环棋盘山公园对面空院内一楼车库存放鲜奶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也进行了现场检查,该车库当场未发现有存放鲜奶情况的发生,今后我局将对该车库跟踪检查,确保该车库不存在存放鲜奶的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