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经与我局有关部门核实,
一.关于楼道被供热施工污染由谁处理的问题。按照谁污染谁处理的管理原则,供热施工中产生的污染应该由施工者处理。楼道内供热设施建设是业主把费用交给小区物业,由物业来找的施工人员。请您将问题告知所在小区物业,由他们来处理此事。
二.关于供热不热和有停供现象的问题。在排除停电、停气和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供热期间,在用热户住室具备保温条件下,室内温度不能低于18度。更不能停止供热,否则,就是不正常供热。发生不正常供热,用热户应立即打供热单位的服务热线电话,接到电话后供热单位会及时上门测温或查找原因的。如停止供热一周后再反映此问题,我们的补救办法是:能否请网友告诉我们您的的具体住址、联系电话,我们可以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查找原因,排除故障,避免今后类似事情的发生。
在此,感谢您对中牟城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