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0日郑州世纪中信公司在中牟县的一期住宅世纪城交房。地址:中牟县建设路与青年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据悉一期共交房两栋楼,另有二期 三期在建中。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提前通知业主们领取入住通知单并办理交房手续,业主领取通知单看到通知单上明确表明要业务缴纳每月 每平方米1.5元的物业费。业主办理手续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态度一般,业主拿着通知单到物业公司后,该公司先让业主们签署物业协议。签署物业协议时,物业公司人员将双手压住物业协议的大半部分,而且没有提示业主详细观看物业协议,只留出物业协议的签字和日期空白处让业主签字。物业公司门口有大量保安以及工作人员,都佩戴有对讲设备,每一位进入到该物业公司办理业务的大厅都要进行详细询问。据悉该物业公司是从5月10日开始每天通知几十位业主前来办理交房手续,一期俩栋楼估计会有几百户业主,交房会持续到6月初。
当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对其收取物业费给予合理的解释时,该小区物业公司说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其收取物业费。业主要求该物业公司出具相应的收费依据时,工作人员又说该公司收费是按照《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条例》通过招投标形式获得物业收费的权利,收取物业费是合理的。当业主们问可以先交付钥匙,看下房屋。该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给予了否定。要先签订物业协议,交付一年的物业费用后才能带领业主们去看房 领钥匙。
郑州市在2014年最新出台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各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具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制定。各住宅小区具体的物业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物业服务项目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约定。据悉该小区的业主们大多都是按揭买的房子,房价近几年涨的厉害,有的是父母积攒了一辈子的钱买个房子想安享晚年,该公司的这种行为让业主们很无助也很伤心,自己花了那么多钱买的房子连看都没有看到就要收费,业主们都想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有的业主在价格主管部门咨询得知郑州世纪中信在中牟的一期住宅世纪城,并未在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物业的价格备案和定价。至于该公司说的房管部门同意其怎样收费我们也无从得知。
不知道该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到底属于怎样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这类事件,详细调查,严肃处理违规行给业主们一个公平满意的结果,近些年随着社会的发展,房地产行业日益繁荣,人们的生活也随之变好,对房地产的这些服务行业要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