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从2015年十月进入河南省鼎盛保安有限公司以来,公司从未给我签署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过任何社保。2016年年后,我被公司派往郑州市二七区京广路办事处,配合城管办做市容巡查以及劝阻员的工作,在此期间担任队长的职务,期间工资是2700一个月。在2017年1月4日晚,我中队队员李焦生在正常上班期间,配合办事处夜间巡逻途中,不慎将一名行人撞伤,随即我和队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当天就垫付了,检查和住院费,6000余元。后来办事处将此事交给公司处理。当时我就给办事处领导说过,公司就不会出钱,当时有好几个月了保费没有给公司结了,办事处领导说,如果公司不管,办事处就派人去协商,人家伤者要多少就赔多少,钱从保费里扣。后来公司同意出钱赔偿,便叫我去协商。协商后公司出了两万八千块钱,还让我打了个欠条。现在我不在河南鼎盛保安有限公司干了,公司就以这场事故为由拒绝支付我的两个月工资5400余元。难道出车祸的事情就要我们这些打工的来承担么?公司就可以什么都不管么?劳动协议从来没给任何人签署过,社保也没交过。我辛辛苦苦两个月的工资不发,一家老小都指望这点工资过活。这样的公司办出这样的事情,叫我这本来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希望大家顶起,希望有关领导看到后帮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也许您也就动动嘴,就能帮助我们!此事绝对真实,如有虚假我愿意受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