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街道办事、航海中路社区:
两处主管部门,你们好!我是教苑小区业主,屡次反应的关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引入物业管理公司的事情,在长达两个月之久的时间内你们两个部门都没有给予明确的回复,没有具体解决问题的措施。就这样的应对问题的速度和处事态度,怎么谈探索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呢。作为业主,我们是迫切希望能够生活在一个安定舒适的环境当时,物业费提高一点只要能够把小区管理到位,都是可以的啊。拜托两个主管部门,不要再相互推诿,能够为业主解决问题就会得到市民的好评的。
像2017.3.31日给予的答复:“我中心工作人员于3月31日到社区,与负责人就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沟通。小区内成立业主委员会是由房管局进行业务指导,社区担任筹备组的组长,并在筹备组的组织下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是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表决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这样的答复显然是让人觉得你们没有用心的帮助市民解决问题,只是为了给一个回答而已。
因为没有人进行管理,小区楼道内的灯已经给停了,晚上黑漆漆的,都是在打着手电筒在走路。还有有些一楼的商户私自接电表箱,偷用公共用电。私自接电给小区内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万一出现用电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希望办事处和社区能够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多来帮助我们这个无人管理的小区,尽早先把那些偷用电的商户给处理一下,还大家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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