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新密市青屏苑一期业主,开发商是祥和房产。我于2013年购买青屏苑一期房子,以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按揭买的,贷款从2013年一直每月按时还到现在。交房以后由于开发商迟迟不给办理房本,经过多方协商,2016年初开发商和房管局通知我把购房合同等文件交到房管局,并交纳相关费用。但是一年半下来,新密房管局仍然以各种理由不发房本,也不予解释,开发商和房管局互相推诿,让业主无所适从,请您给予重视。不管是什么原因,什么理由,从2013年拖到现在,没有诚信,对百姓不负责任,究竟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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