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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11月,郑州泰丰生态农业园与广武镇张河村委签订张河村三组278亩土地流转合同并取得该地块使用权用于农业生产。2015年11月--2016年6月,承包单位在该地块种植小麦,2016年6月--2016年10月,承包单位在该地块种植玉米、大豆、花生等,2016年10月--2017年6月,承包单位在该地块种植小麦。该承包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于2017年3月在该地块种植桃树、梨树、樱桃,目前生长情况正常。该地块不存在土地荒废情况。
2、该地块的土地承包事项是在村民知情、自愿的前提下,由土地承包商与张河村委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签订过程公开透明。对于个别不愿意出租土地的村民,村委及承包商均未违背村民意愿,目前张河三组该地块尚有2户村民未将土地出租,其中一户种植苹果,一户种植蔬菜,均在正常种植。
3、土地承包费用参照当地水平,不低于临近区域土地承包费用,并于每年5月前由村委将承包费用发放至村民手中。承包商在该地块种植过程中,优先聘用张河三组村民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并参照当地标准支付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