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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存在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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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5 16:11:3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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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8-2-2 10:06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存在问题

郑州市人社局:

由于各类不同的原因,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完成2013--2017年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201710月郑州市人社局要求没有完成2013--2017年公需科目学习的人员通过用人单位和县市区人社局向郑州市人社局提交补学申请,但是最终只开通了20162017年的公需科目缴费端口,一直没有开通2013-2015年的公需科目缴费端口。郑州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平台于201812日关闭了20162017年的学习机会。

现在对郑州市人社局提出以下要求:

一、郑州市人社局必须立即开放2013-2017年的公需科目缴费端口,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

二、郑州市人社局不应当关闭2013-2017年的公需科目学习系统,有些课程对专业技术人员是非常有用的,即使已经学完了还想继续温习这些课程。

三、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每年学员需要缴费66元,这不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积极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直接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突出公益性,不得收取费用。希望郑州市人社局立即取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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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8-1-16 14:37:4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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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8-1-29 08:44:0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一、关于开放公需课学习端口问题: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7〕1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7年9月6日,郑州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郑人社办〔2017〕257号),决定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自2017年9月15日起全市统一启用电子证书,原印制的纸质证书过渡使用至2017年12月31日自行作废。同时为促进证书转换工作开展,经向省人社厅请示,开通了2013年至2016年公需课补学端口,并通过公需课学习平台弹窗提示、微信和QQ继续教育管理员工作群内通知等形式发布了补学补审通知。通知上明确规定:“自2017年12月21日起将停止往年证书的审验工作并关闭补学班端口”。
二、针对课程再学习问题,我们会建议施教把往年优质课程进行挑选,增加到新年度的课程当中。
三、关于收取公需课培训费问题:人社部门直接举办的继续教育活动,目前只有各类高级研修班一种形式,是不收取培训费的,由财政统一支出。其它形式的培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由各施教机构组织,其收费按照有关收费标准实行市场化运作。人社部门不参与收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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