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教体局高度重视,由局监察室、人事科组成调查组迅速展开调查,现将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的当事人是回郭镇柏漫小学教师贺某,男,现年61岁,回郭镇清西村人, 2011年8月至2017年7月在柏漫小学任教,于2017年7月办理退休手续。
(一)关于反映回郭镇一个姓贺的教师,十几年来一直找人代课问题。经过调查核实,贺某2017年7月退休前一直在柏漫小学担任科学、美术课,未发现找人代课现象。
(二)关于贺某打着教体局某局长的名义,到各个中小学兜售《学习报》。经过调查核实,贺某于2007年5月被河南教育报刊社聘为巩义市发行站站长,河南教育报刊社每年3月份印发《关于向各级各类学校推荐教育类优秀报刊的通知》,其中《中学生数理化》、《小学生学习报》均属于河南教育报刊社推荐报刊,按照河南教育报刊社要求,每年文件下发后,贺某利用课余时间到各校宣传征订,未发现打着教体局领导名义,到各个中小学兜售《学习报》现象。
鉴于贺某已退休,局监察室对其推销报刊行为进行了告诫提醒,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教师管理力度,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
巩义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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