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下称天玺物业)于2017年11月30日收取我物业费2668元,我向其索取发票,该公司不予开具。2017年12月,我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举报到巩义市国家税务局(下称巩义国税)。巩义国税只是让天玺物业给我补开发票了事。期间我把巩义国税对天玺物业发票及涉税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之事,两次向郑州国税举报。在上级压力之下,巩义国税于2018年3月21日再次告知我,说对天玺物业不开发票之事目前正在查处中,会将处理结果一并告知我。但现在又过去一个月,且距我2017年12月第一次举报天玺物业的违法行为已经四个月了,巩义国税仍然没有处理结果!天玺物业收多少户的物业费,有多少金额,多少份未开发票,事实很好查清。我就奇怪为什么巩义国税就是迟迟不对其处罚,是什么原因?! 天玺物业收费不开发票,份数众多,金额巨大,依法应予以严惩!在此,我请巩义国税在中原网心通桥这个面向全国的公开媒体上,向全国人民解释下你不作为的原因,解释下你为什么对发票、涉税违法行为从不处罚的苦衷在哪里!
写实人:郅守峰,电话13*******18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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