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WHO)按照标准的健康风险评价程序得出的结论是,对于公众通常遇到的极低频电、磁场水平,不存在实际的健康问题。该内容引用《“ASSESSMENT CONCLUSIONS AND SUGGESTIONS OF WHO’S INTERNATIONAL EMF PROJECT”,WHO“国际电磁场计划”的评估结论与建议》。 三、电磁场简介 ■生活中无处不在的电磁环境 大到地球,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电磁场,小到手机,也对外发射无线信号。美国全国环境卫生学研究所的调查统计表明,较高水平的电磁场并非来自高压输电线路、变电设施,而多由各种频率的电加热或冶炼设备、备类电动工机具、某些家用电器等产生。比如,微波炉里的微波发生器能够发出频率为245GHz的微波。 ■“电磁场”与“电磁辐射”的区别 电磁场是一个被广义化的概念,在其评估时,应该严格按照其产生的源,分别称为电场、磁场、电磁场。其中,变化的电磁场在空间以一定的速度传播就形成电磁波,电磁波是电磁场的一种运动形态。电磁波包含的范围很广,从无线电波到光波、从χ射线到γ射线,其差别只是频率不同而已,电磁波的能量与其频率成正比。 电磁波频率低时,主要借由有形的导体才能传递,原因是在低频的电磁振荡中,磁电之间相互变化比较缓慢,其能量几乎全部返回原电路而没有能量辐射出去,也就是说对外界几乎没有产生辐射。 电磁波频率高时既可以在自由空间内传递,也可以束缚在有形的导电体内传递,在自由空间内传递的原因是在高频率的电磁振荡中,磁电变化甚快,能量不可能全部返回原振荡电路,于是以电磁波形式向空间传播出去,这就是电磁辐射。 所以说,输变电设施的电场和磁场不能用‘电磁辐射’来描述,更不能和“粒子辐射、核辐射”等联系在一起,由此产生非科学意义上的恐慌和误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