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年度考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18〕254号)文件第五项时间安排:“年度考核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至2019年3月底前结束,并把考核结果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1997】216号)第十三条:“年度考核一般在每年年末或下年年初进行,最迟应于下年2月底前结束”。第二十三条审核备案的方法是:“年度考核基本结束时,各单位将考核工作总结及其他所需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审核,然后再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并报送本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同意后,考核结果方为有效;未经审核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关于您提出的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时间调整为每年6月底7月初建议,我们会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如上级政策有所调整,我局将及时通知我市相关部门遵照执行。截止目前省、市关于年度考核的时间没有变化。
详情请咨询:教体局人事科:0371—64662933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371---60252068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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