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才是减少信访数量的法宝
中共荥阳市委、荥阳市人民政府:
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权利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责所在,但是在实践中一些基层政府机关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时有发生,但是公民在权利受到侵害之后大多选择信访寻求救济,很少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这些法定途径。经过分析可知主要原因如下:
1、行政机关未能全面执行书面告知制度造成公民被迫采取信访途径
一些基层政府机关在工作中过分依赖口头告知方式,仅仅口头宣称”根据上级规定,我们xxxxx”,有的经常联合或者单独委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行政行为,但是对于行政主体名称、工作人员姓名、法律依据却不愿意主动向公民进行书面告知。
在这种情况之下,公民如果对该行政行为不服,根本不知道行政主体是谁,手中也没有任何书面凭证,因此只能被迫采取信访途径,不能及时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这才是信访总量高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重要根源。此处的信访是广义的,包括直接到各级行政机关及信访局当面反映、通过各种网络平台(荥阳网、心通桥、市长信箱等)进行反映等方式。
2、信访的弊端
信访途径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比是存在很多弊端的,首先是信访途径在很多情况下得到的答复仅仅是被诉机关的辩解而已,不存在居中裁决者的权威裁断,因此通过信访途径解决问题的比例是相当低的。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因当事人申诉信访耽误的期间不予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关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被耽误的时间”是指基于地震、洪水等客观因素耽误的期间,或者基于对相关国家机关的信赖,等待其就相关争议事项进行处理的期间。仅仅是当事人单方向有关部门申诉信访,因申诉信访耽误的期间,没有可保护的信赖利益,属于当事人自身放弃通过法定诉讼途径解决争议耽误起诉期限的情形,不属于法律规定应予扣除的期间。
这个意思就是,假如公民遇到问题之后仅仅依靠信访,虽然60日以内应当作出信访处理意见,但是行政复议要求行政相对人在知道相应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内提出复议申请,信访的处理期限正好错过了行政复议期间,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又不能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这样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可想而知,群众本来是打算依靠信访解决问题,结果丧失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权利,有些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你说怎么办呢?这正是一些群众采用暴力袭击干部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所谓的“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
为了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承诺,中共荥阳市委、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坚持以自学为主的方法,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要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高决策质量。
二、坚决禁止行政机关采取口头方式作出行政行为
荥阳市委、荥阳市政府应当立即下发文件,坚决禁止行政机关采取口头方式作出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作出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向公民、法人出具行政行为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必须列明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如果不服应当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地址、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的名称地址,尤其重要的是必须书面提示公民、法人如果采取信访途径提出异议可能对行使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产生不利影响,因申诉信访耽误的期间,没有可保护的信赖利益,属于当事人自身放弃通过法定诉讼途径解决争议耽误起诉期限的情形。
三、荥阳市应当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确保行政复议成为解决纠纷的主渠道
在国务院新闻办3月26日举行的2018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表示,作为政府系统内部的自我纠错制度,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根据群众和企业的申请,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与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议最大的特点是“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基层政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和难点。据统计,县级以下基层政府的执法行为引发的复议、诉讼案件,占比均超过全部复议、诉讼案件的五成,表明行政争议更多发生在基层。同时,县级以下基层政府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被纠错的比例达17.98%,高于全国平均比例;而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被纠错的比例为10.64%,低于全国平均比例,表明基层政府的执法质量还有待提升。
经过机构改革,各级政府法制办公室已经并入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承担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的职责,因此公民、法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荥阳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的行为不服的,都可以向荥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具体由荥阳市司法局(以荥阳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当然公民、法人也可以直接向巩义市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无论如何不能单纯依赖信访而丧失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定救济权利。
行政诉讼案件典型案例选摘
http:///dxal/1284426.jhtml
二、XX石场诉县政府资源整合行为违法案
(三)典型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关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被耽误的时间”是指基于地震、洪水等客观因素耽误的期间,或者基于对相关国家机关的信赖,等待其就相关争议事项进行处理的期间。仅仅是当事人单方向有关部门申诉信访,因申诉信访耽误的期间,没有可保护的信赖利益,属于当事人自身放弃通过法定诉讼途径解决争议耽误起诉期限的情形,不属于法律规定应予扣除的期间。
去年全国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7万件
http:////2019-03/27/c_11242893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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