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网民反映事项回复如下:
1、关于电商费的问题,2018年7月国家、省厅、市政府下文明确开发企业不得收取电商费,违规行为具体由发改物价部门查处;2018年7月以前关于电商费没有明确规定;建议当事人依据协议或转帐证明,向收款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关于排号费等属于房款性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即可正常销售,具体选房次序在平稳有序的基础上由企业自主决定。
3、所交房款无发票的问题,建议向税务部门反映,由税务部门依法查处。
4、项目依法建设的车位开发企业按规定依法依规进行销售,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需要,具体销售模式由企业自主确定。
5、房管部门依法依规对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加强销售现场公示内容的规范,方便群众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