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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路康桥东麓园向没有购房资格公民违规售房,现提出退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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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7-30 10:43: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20-8-14 15:10

1. 康桥东麓园违反豫建房管〔2018〕29号,向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对象出售商品住房,或者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资料规避限购政策;我于2018年12月到杨金路康桥东麓园售楼部了解房子情况,问到对购房资格有无限制时,东麓园置业顾问称“不管有没有购房资格,只要是全款均可以购买”,在康桥置业顾问的诱导和教唆下便付了全款,近期比对郑州限购政策发现购房时和现在均不符合购房资格,至今无法签订备案的购房合同。
2.康桥东麓园违反豫建房管〔2018〕29号,采取“电商”等合作模式,以河南中科睿云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收取1万元电商费,收款人为邵晓旭,且没有开具发票(收据附后);
3.康桥东麓园违反豫建房管〔2018〕29号, 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方式销售商品房,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以河南新福源置业有限公司名义收取2427808.00元部分房款,以郑州龙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义收取133470.00元的装修款。收款人为邵晓旭(收据附后)。近期咨询康桥东麓园置业顾问时得知装修款不能备案,不能等同于房屋作为固定资产,才知道康桥东麓园在销售中存在阴阳合同、捆绑搭售,严重损害购房者利益。
      康桥东麓园不顾河南省及郑州市各级政府和住建厅规定,无视政府和河南省住建厅规定,欺压百姓,只顾企业利益,不顾百姓死活,拆分合同,让本该属于消费者的固定资产以捆绑装修款的形式销售,向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市民销售房屋,至今无法签订备案的购房合同。此类投诉已在人民网地方政府留言版中多次出现,希望相关部门为平民百姓做主,严惩此类违规行为,严惩此类欺压百姓的开发商。鉴于康桥东麓园以上违规行为,现提出退房。电话: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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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20-8-11 11:00:03 |只看该作者
您好:        经我局与该公司黄经理电话沟通,从中了解到,目前该公司已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为当事人办理退房手续。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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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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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0-10-21 18:42:3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开发商违规销售,至今无法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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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0-10-15 11:40: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开发商因违规销售,向房管局承诺的退房退款因各种理由至今没有落实,请房管局协调。另,关于原投诉中提到的开发商违规销售行为,房管局如何处罚的?我作为消费者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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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8-14 14:05: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谢谢相关工作人员,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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