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01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金锣湾北刘庄新村物业私自出租公共用地钱款私自占有(下派单位:管城区)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8-25 10:51:2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紫荆山南路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20-8-31 11:29

物管科的领导你好,我们小区是航海路众城街附近的金锣湾南北刘庄新村安置区,目前因为村里干部作风问题被罢免,暂无新任队长管理事务,小区内艺城物业于8月15号和16号将小区外围门面房前空地出租给对面蓝精灵培训学校作为表演宣传使用,因噪音扰民群众自发上前询问,说是一个姓翟的经理让他们在此演出,并收取他们近万元的场地使用费,并签有纸质协议。物业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私自将公共区域出租非法获取利益,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希望相关部门给予严查,并把物业的不当得利还给村民。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0-8-26 16:21:06 |只看该作者
经核实:反映人所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部分失实。蓝精灵幼儿园使用门面房外空地宣传表演属实;失实部分:未收取费用,不存在出租公共用地钱款私自占有问题。物业以后会加大对噪音扰民的监管力度。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1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yihuagong  在2020-9-6 12:07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当天群众去质询的时候,蓝精灵负责人就说了一天一万二的费用,还签的有协议,不交钱物业会给他接电白用?傻子都知道怎么回事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3 08:4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