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问题小区: 天怡佳苑小区一楼商铺违规经营餐饮
郑东新区白沙镇 天怡佳苑小区 位于郑东新区白沙镇复兴路
本小区2、3号楼为临街道位置,1楼为商铺,2楼至6楼为住宅。
该楼1楼商铺并未设置专用烟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既然法律条文中明确里,禁止在未设置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为什么还会有餐饮。
目前有好几件家餐饮在营业,餐饮的排烟设置在窗户位置,直接将油烟向小区内,呛人的油烟味道充斥整个小区内院,住户不能开窗,对住户造成极差影响。
已经同小区物业联系几次,物业回复是,已经和商铺沟通,但是商铺已经出售,物业无权管理。
希望相关部分对于违规经营,对于未做排烟处理进行管理。
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此类餐饮不能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对于此类排烟、异味废气的商业餐饮的店面选址应由哪个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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