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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要出大事儿才解决吗?房子疑似沉降,反映多日无人重视(下派单位:管城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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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9-2 10:56:5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处理中

管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

7204小时:31分钟

我们是太极公馆10号楼2单元业主,近期发现本单元多家住户地板、天花板、墙面、水管开裂,通过联合各住户情况综合分析,疑似该楼存在楼体沉降情况。

一、发现过程:

自今年5月份以来,二楼、三楼依次出现漏水情况,尤其最近三楼的卫生间漏水,经最终确认是水管开裂,而不是水管漏水常见的接头老化渗水。建筑用给水管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即便质量最差的水管,在无外力情况下也不会开裂,故怀疑有楼体沉降可能。

通过查看一楼东户15号住户,其客厅地板已发现5处南北纵向开裂,通过查看对应的负一楼天花板发现,其中3处已完全裂开,裂痕在负一楼天花板清晰可见,故进一步推测为楼体沉降。

通过邻里之间沟通进一步得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发现从负一楼到五楼在最近几年均不同程度的出现过卫生间漏水、水管开裂、墙体开裂、外墙渗水、地板开裂等情况,其他住户因不在家未统计。

二、住户诉求

楼体沉降是重大安全隐患,可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恳请各级领导务必重视,借此老旧小区改造时机,彻底解决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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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0-9-4 15:58:07 |只看该作者
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接到群众反映后,立即联系社区到该业主家查看,经查看太极公馆10号楼2单元业主临近熊儿河,家里地板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根据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房屋产权人为第一责任人,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自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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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10-9 17:31:51 |只看该作者
gcqzfbz_admin 发表于 2020-9-4 15:58 [url=https://xtq.zynews.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static/image/common/back.gif[/url]
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接到群众反映后,立即联系社区到该业主家查看,经查看太极公馆10号楼2单元业主临近熊儿 ...

房管局的确来过,拿出一个所谓管理办法,告诉我们房屋所有人是第一责任人,让我们自己家检测自己维修。管理办法我也拿来学习了,我认为,管理办法里提到的责任是装修责任,和使用时要及时向房屋主管部门汇报的责任,而不是所谓维修的责任。检测费用我们可以出,但维修怎么修?房屋沉降属于主体结构的问题,原因可能是房屋设计问题、建筑质量问题、桩基施工问题,这些问题是我们普通老百姓能解决的吗?即便检测出来了,我怎么维修?把房子拆了,还是把桩基挖出来加固?另外我想问一句,这种质量的房子,各级部门包括质量技监督局、房管局等,是怎么检测合格验收通过的?你们给我看的所谓管理办法里也规定房管局有监督职责,请问你们之前是怎么监督的?这个裂痕不是新形成的,而房子我是去年通过法院拍卖买到的,如果之前你们按规定监督了,是不是应该在法院拍卖的时候就提示是危房不能交易?还有,你们说让我自己检测,我说让你们给一下当时房屋的图纸和验收资料,你们让我找你们的上级部门市房管局,说档案不在你们这里,你们自己内部不能沟通吗?现在都要求让群主少跑腿让数据多走路,你们就这样落实中央精神的吗?这么严重的事情,可能涉及到人身安全的事情,来回踢皮球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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