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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拒绝代收暖气费,不合法律规定,不给予合理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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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1-12 09:09:0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处理中

郑高新区

工作时间

6907小时:10分钟

郑州高新区公园道一号玺园位于枫杨街雪松路交叉口向西一百米路南,属于枫杨办事处,现值暖气开通之际,物业公司拒绝代收一号楼暖气费,询问高新区热力公司是否可以自行缴纳,至今未回应。能否开通暖气切实关系民生,到底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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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11-12 15:56:57 |只看该作者
公园道一号玺园目前为物业公司代收代管小区,该小区已与我公司签订供热合同,一号楼具备供热条件,相关收费问题需业主与物业公司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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