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我中心工作支持,网友反映的理想城不合理高物业费问题?现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荥阳市宛建汉飞置业有限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华府嘉苑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与中标单位郑州恒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高层住宅:1.9元/㎡/月;商业用房:6.00元/㎡/月。业主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