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工作人员约谈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称:业主向供电公司申请加装充电桩事情,业主有权进行申请,供电公司有权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答复,物业公司积极配合供电公司开展相关工作。业主所提供的个人安装使用自用充电桩同意书上,明确要求物业公司要各方面核实业主在其固定车位所在汽车库和停车场的分类、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的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要求物业公司需要对上述标准进行检查、核实,对上述标准的检查、核实不应该由物业公司进行。
针对上述内容,我局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要积极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协商具体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要向相关情况告知业主,并做好解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