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梧桐办事处长椿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和物业进行沟通了解,回复如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新芒果春天商业区地下停车场因商业性质及前期设计规划,产权归建设单位所有,车位为正常商业车位,不属于人防车位。开发商可对车位进行出售、赠与等方式将所有权转移给业主。物业方提供了郑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跟业主方签订有正规合同,物业收费标准都是按照相关部门文件来执行收费。按照物业提供一系列文件合同,不存在乱收费现象。因业主没有留下联系方式,社区无法取得联系沟通,如业主还有疑问,可以和长椿社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电话:1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