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表面看来是一条利民的正路,如果走直了,的确利民也利国,改善了农村的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如果走斜了,使得其反。将会造成侵权不公害民扰国的社会基层大矛盾。
近来发现并暴光一些关于此的社会问题:其他地方的一些政府官员伙同权贵“资本家”,披着新农村建设的外衣,无偿侵吞了农民集体所有制所拥有的宅基家园和耕种土地,一刹间,农民成了光秃秃的无产者,还得被迫掏自已腰包去购买那些权贵“资本家”廉价建设的所谓的新农村安置房,最后还得去“资本家”侵吞自已的土地上干活 为资本家打工,挣工资生存。农民从自已当家作主沦为无产者,成为了赤裸裸的被宰者。
试问,这些政府官员权贵资本家与强盗有何区别?!比强盗还强盗!
农民是社会中最薄弱的社会群体,也是党和政府最需要关心呵护的群体。农村是我国国情中最突出的部分。一个社会的进步与否就看最薄弱群体的进步优劣。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农民的权益、宅基地和耕地要得到同等合法的保护。
在此真诚的告介 农民朋友们,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要把集体所有制与国有制两个概念要区分清晰,要看透直接和间接及变相的定义,要懂得等量价值的交换。要立场坚定的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真诚的告介当地政府官员们:在搞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心态端正,树立科学的政绩观,仅为政绩而搞政绩,将会演变成为硬条的形式主义,就会偏离了直路,使得其反。要心系农民、情系农民、利系农民,要遵循科学合理、结合实情、因地而宜、统筹兼顾、双赢满意、真正利民的原则,这样去规划建设新农村,就一定会取得成效,得到人民的认可。到时侯,你不要政绩,人民也要给你们政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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