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进行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该小区1#、2#、3#、5#,4幢房屋,开发商于2021年4月21日已办理首次登记。当事人持以下资料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首次转移登记。
收件材料清单: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二、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材料、(2)营业执照、(3)委托书、(4)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登记原因证明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书、(2)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税费缴纳凭证:(1)销售不动产发票、(2)契税完税凭证、(3)维修基金缴纳凭证;
如办理共有的还需要提交结婚证和约定书,银行按揭的还需要提交新郑市不动产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证明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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