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应当从语言入手,模范遵守国家的语言法律法规 荥阳市公安局党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及其他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的公务活动用语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前款规定的人员尚未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所在单位应当组织其参加培训。对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并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 《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根据日常观察可知,荥阳市公安系统对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贯彻执行不到位,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刻意拒绝以普通话作为执法勤务用语。请问荥阳市公安局几个问题: 1、荥阳市公安系统全体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的普通话水平是否100%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2、荥阳市公安局采取了哪些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呢? 3、荥阳市公安系统的全体中共党员是否100%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呢? 4、荥阳市公安系统的各级各类会议、汇报和布置工作、举办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接听电话、接待群众来访、接待上级和外地来宾、外来客商、对外联系工作、参加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务活动,是否100%使用普通话呢? 5、荥阳市公安局今后打算如何贯彻执行国家的语言法律法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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