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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防治恶臭气体(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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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7-19 08:57:3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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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环保局

处理时间

2021-8-4 17:10

           依法防治恶臭气体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荥阳市郑上路、兴华路口西南,瀚宇天悦湾1号院、2号楼和3号楼北边,不知何人露天存放了大量垃圾,恶臭难闻,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应当依法立案调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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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7-26 10:16:1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垃圾不属于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职责范围,建议到城市管理局办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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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公民权  在2021-7-26 10:36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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