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21年8月2日,我局收到关于市民反映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拖欠其工资问题的案件,即安排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反映人:张强,身份证号:3203211*******3016,电话:15*******38,家庭住址:江苏省丰县凤城镇东大支农南路4-414号。
2、被反映单位: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法定代表人:李爱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8662184。
二、反映诉求
张强反映称其与40余人在2020年11月份至7月在登封大金店镇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从事机械安装工作,被拖欠2021年3月份、7月份工资。
三、调查情况
2021年8月3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调查:2021年2月28日,反映人张强等20余人进入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负责该煤矿综采机械安装工作,因受汛情影响,2021年7月21日该煤矿停产停工,导致终止综采安装工作。目前,张强等2 0余人只收到4月份工资,3、5、6、7月份工资还未支付。
四、处理情况
经我局协调处理,2021年7月27日,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与张强等20余名员工对所拖欠工资进行现场核算,经核算,张强等全体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壹佰万肆仟伍佰肆拾元整(1004540元)。双方对工资支付协商后达成协议(附工资清算协议)。目前,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现已支付工人代表张强10万元,由张强按照平均原则分配工人工资。3月份工资共计叁拾肆万肆仟贰佰肆拾元整(344240元)也已经支付到位,剩下5月份工资贰拾柒万两仟捌佰元整(272800元)、6月和7月工资叁拾捌万柒仟伍佰元整(387500元)将按协议约定在2021年9月30日前全部结清。反映人对此结果表示满意。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追踪并督促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将剩余工人工资发放到位。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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