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7.20洪灾是一场灾难,给大家造成了重大损失,本人很不幸成为受灾群众一员,机动车,电动车,洗衣机,冰箱均被这场洪灾吞没了,郑州市政府为普及新能源车辆保有量同时也为减轻受灾群众购车压力,特意出台了购置新能源车辆补贴办法,针对此补贴办法个人有以下疑问咨询:
1.关务补贴手续问题,因车辆购买有车损险,且涉水等级四级以上,保险公司推定全损报废,但必须过户给保险公司或拍卖公司,无法提供报废车辆拆解证书,针对此部分受灾群众为何不能享受购置新能源车辆补贴?大家同样是受灾群众,对广大市民个人来说车辆同样报废(报废拆解和过户给保险公司对个人来讲是一样的,车辆均为报废,自己需要重新购置车辆满足生活需求),个人认为,仅仅因为保险公司要求就享受不到重新购置新能源车辆的补贴不合理,期待详细说明,谢谢!
2.关于补贴区间问题,2021年9月30号之前取得机动车拆解报废证明,问题应该不大,不过2021年12月31号之前取得新能源车辆购置发票,时间是不是太紧了点儿,目前比亚迪的新能源车辆据实际了解等车在四个月以上,销售都不能保证12月31号之前可以提到车,此部分区间可否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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