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水灾,我的车豫AU309Z在地下室被水淹没,六七天后水才被抽完。河南人保公司于7月30日将车拖走,定为全损,其要求先赔付80%的款项,剩余20%要等车辆拍卖后再给付。我对此赔付方法不认可,一是赔付款项为何要与拍不拍卖挂钩?再者全淹地下室六七天的车,还要流通市场,风险谁来把控?拍卖后,如果第三方不过户,车辆手续一直在原车主头上,到时要是出现车找不到了,手续还在,影响原车主车驾管业务,那原车主权益谁保护?从8月1日开始跟河南人保微信客服沟通,直到8月21日才收到第一通电话,答复是只能走拍卖一条路,没有其他选项可选,霸王条款,一点不考虑社会危害,一点不顾原车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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