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领导为紫檀华都北院的孩子家长们做主
我是紫檀华都北院的业主,我们小区于2020年建成交付,现有业主580户。在楼盘售卖时候,开发商承诺北院可以和紫檀华都一期样都可以上文化绿城南校区【原天明路小学】,紫檀华都北院同紫檀华都一期同属原十二里屯土地,2,开发商提供的和金水区教育体育局的协议,业主可以划片文绿南校区,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甲方在筹建天明路小学选址过程中,由于占用十二里屯村民公墓,在乙方开发建设紫檀华都小区时,由乙方一并将学校建设
占用村民公墓迁坟费用72.968万元(见附件)支付给十二里屯村民委员会。鉴于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邻里相助的原则, 达成如下协议:
一、南北所建设的“紫檀华都”小区(含一期、二期)业主子女在甲方所管辖的天明路
小学就读,享受辖区内国家义务教育学生的同等待遇。
二、在天明路小学办学过程中,乙方无偿捐助天明路小学六十台电脑,以提升学校的办学能力。
三、乙方业主应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有效证件,并符合政府当
年新生入学的其他各项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甲方予以配合。
四、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应共同遵守,确保协议之条款正常
履行。
五、本协议不因双方人事变动或单位更名而失效。
但是今年2021年秋季小学入学,紫檀华都北院却被划片金桥小学,这明显与当时承诺不符,存在欺诈。现希望开发商和金水区教育体育局能够尊重协议内容,尊重民意,保证政府机关的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利益,让本小区业主子女入读文化绿城小学(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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