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妈妈驿站”在荥阳市存在的违法行为,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称“该门店在我市辖区注册名称为:荥阳市荥圆速递有限公司乔楼镇营业部,荥阳地区未注册含有“妈妈驿站”的营业执照,如反映人对“妈妈驿站”名称有异议,可向该名称登记机关所在地进行咨询”。
该答复严重违反了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从其规定。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立案查处的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移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
“妈妈驿站”名称涉嫌严重违背公序良俗,违法行为发生地为荥阳市,应当由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管辖、立案查处。
如果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立案查处的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但是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放任违法行为持续发展,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必须立即纠正自身的行政违法行为,对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令改正。
如果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拒不纠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职务违法行为,本案将移送荥阳市监察委员会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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