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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逐一进行回复:
1、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荥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荥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郑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答复:是。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省、市要求,委托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五大队编制《荥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于2021年2月1日专家论证通过。2021年3月8日—3月31日,荥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乡镇(街道)及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2021年5月6日荥阳市政府召开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2021年5月31日荥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2021年7月7日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2、是否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中的防护重点?
答复:是。《规划》中依据荥阳市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其组合关系、气象水文、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按照地质灾害发生条件、类型、诱发因素,根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原则和区域完整性原则,在全市划分出3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个地质灾害低易发区,1个地质灾害非易发区。
根据荥阳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发育密度、危害程度、分布规律等特征,结合荥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及水利、交通、旅游、城镇建设等方面规划,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重点针对易受地质灾害危害的人口密集的城镇、村庄、居民点,以及重要工程设施、主要交通线路等,划出3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3、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答复:否。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荥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技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对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答复:是。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气象局签订合作协议。收到上级部门发布地质灾害预警后,我局立即联合气象局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成员单位主管领导、隐患点乡镇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发布预警信息。并通过电视台向广大隐患点群众滚动播放预警信息。
5、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2004至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通过哪些途径向社会公布?
答复:是。荥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规划》,于2021年6月1日印发《荥阳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下发至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6、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相关责任单位是否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答复:是。2021年3月,按照上级要求,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技术支撑单位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确定6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并于7月份更新安装地质灾害标识牌和警示牌。
7、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是否存在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答复:否。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存在削坡建房、交通工程建设人类工程活动,各成员单位根据《荥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8、荥阳市人民政府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答复:是。目前汜水镇虎牢关村已完成整体搬迁避让,索河办槐树洼村已于2015—2018年完成全村整体搬迁;王村镇薛村和韩村通过削坡、搬迁已消除历史遗留地质灾害隐患;广武镇张垌村、陈垌村、桃花峪村、霸王城村、汉王城村已于2012—2015年完成整体搬迁。已申报的工程治理项目有汜水镇汜水村、口子村、周沟村、新沟村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和高山镇竹园村、穆沟村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
9、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荥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荥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答复:是。2020年5月,按照省、市修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技术支撑单位配合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荥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20年7月10日经荥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10、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2021·7·20地质灾害报告后,是否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答复:是。“7.20”凌晨1点50接到暴雨自然灾害险情后,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自然资源所和技术支撑单位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协助救援被困人员,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14个自然资源所积极协助当地乡镇政府,撤离转移受威胁群众,暂无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11、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否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及时查明2021·7·20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答复:是。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8月10日至19日在荥阳市人民政府集中办公,会同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及时查明7·20特大暴雨引发的洪水自然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建议。
12、荥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行为?
答复:否。“7.20”特大暴雨以来,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科室全员24小时待命,各乡镇自然资源所深入一线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和救援受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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