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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宏建业国际城12号院新能源充电桩物业收取电费服务费(下派单位:人和路街道办事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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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0-7 10:52:0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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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苑社区

处理时间

2021-10-15 09:23

我在自己车位上安装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从物业那里接的电,物业按八毛六一度收取电费。我看了物业的收据,除了068元的电费,还收取我们018元(约26)的服务费。物业这不是乱收费吗?不按056元收取也就算了,还要再加服务费。n希望领导及时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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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10-11 14:41:07 |只看该作者
接到此件后,人和路街道及杏苑社区高度重视,立即联系物业了解情况。物业回复如下:建业泰宏12号院新能源充电桩是满足业主需求设立,并非属于基础服务设施,用户在使用前需签订个人安装使用同意书。
充电桩电费是由两部分组成:电费+服务费,电费按照正常的政府收费标准0.68元/度。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线路会产生损耗,工作人员定期会排查线路、配件,如有损坏会及时更换,将会产生材料费、人工费,服务费由此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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