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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少机动车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2018年1月3日,上街区环保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依据,参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17】42号),起草《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上政通【2018】1号)并向区政府提请审议,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予以实施,限行时间与郑州市区及周边区县同为7时至21时。
2018年底,根据民意及实际走访调研,结合上街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地域现状以及较多市民在区外工作的实际,为方便市民下午下班后能够尽早进入限行区域回家,上街区政府将原现行政策中有关限行时间及限行区域做出了适当调整,限行时间由原来的7时至21时调整为7时至19时,并向社会发布《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上政通【2018】8号)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原《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上政通【2018】1号)废止。
该限行措施是上街区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对本辖区广大群众出行实际情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以及道路交通实际等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结合环保专家组对本辖区大气污染数据论证后而制定,既满足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又兼顾了辖区在区外工作群众的出行实际。
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胜过金山银山。近年来政府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治理做出的不懈努力广大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也深刻体会到了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带来的愉悦生活与长期生活在雾霾下的区别,也都深刻理解了习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并从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上发生了根本转变。为此,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实施的机动车限行措施以及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给予了充分理解、支持和配合,都能够站在发展大局的角度理性看待政府部门的各项施政措施,尤其是对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机动车限行措施以及绿色出行倡导更是给予了充分理解和支持,普遍认为一周车辆休息一天并不会对生活造成影响,也以能够为自己生活的家园环境贡献微薄力量而感到自豪,况且对于上街区这个十分钟生活圈的小城市而言,驾车出行也并非不可或缺的必须选择。
对于在区外工作有驾车往返需求的群众,相关部门经过走访调研,大部分都在早7时之前驾车离开上街赶往工作单位,以确保在上班时间到达单位,并未受到早7时限行的影响,但原来晚21时的限行时间确实会让下班后在限行区域外等待1-2个小时。为此,相关部门充分考虑了他们的实际出行情况,在2018年底对原限行措施下午限行时间修改为19点,以方便这部分群众下班后能及时回家。该限行措施实施以来,广大群众反映良好,普遍感觉较以往方便了很多,非常人性化,因此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
机动车限行措施的初衷是为了让群众车辆每周休息一天,以减少道路通行车辆数量的调控措施达到降低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对大气污染指标造成影响的目的。更加宽松的限时措施必然会导致更多的车辆在限行日出行,也就违背了机动车限行措施的初衷。
2021年10月20日上午9时,上街区交巡警大队通过召开警民恳谈会向与会群众讨论了有关限行时间的意见和看法,20名社会各界与会群众仅有一人表示将早上限时修改为8时也行,但也不是必须,该意见现场遭到另一名群众反驳,认为当前限行措施已经满足了广大群众的实际出行,站在大气污染防治以及上街区区域实际来说,一周限行一天不会造成出行影响,修改限行时间对限行措施的初衷来说没有意义。
但对于该市民反映要求修改上街区限行措施早上限时的问题,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作为限行措施执行单位也将高度重视,将进一步通过深入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充分了解民意,并结合交管工作实际向政策制定部门(环保部门及区政府)反映实际调研情况,由主管部门结合大气污染工作、交管工作以及民意实际综合考虑,做出是否调整决定。但区政府未作出调整之前,公安交警部门仍将继续执行现行(上政通【2018】8号)限行措施。
注:限行措施政策解读可参考郑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政策解读。 |